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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美欢(何美欢小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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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华师附中(高中)是不是有国际班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有国际班,简称华附国际部,小传HFI。何美欢何
2021年华附国际部招生公告已发布:招收应届生120名,美欢插班生25名。小传
考试分为笔试跟面试,何美欢何笔试科目为:数学+英语,美欢应届生数学为中文卷,小传插班生数学为英文卷。何美欢何
课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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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附国际班的美欢入学要求:
通过华附的笔试-面试,同时中考成绩也有所要求:广州市录取分数最高的小传学校下降20分为有条件录取;市外的学生以当地最好的一所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减去20分为准。
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法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
一、专业代码、名称
专业代码:030101 专业名称:法学(Law)
二、所属一级学科
代码:0301 名称:法学
三、培养目标
法学本科教育要培养系统掌握当代中国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具备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基本法律技能,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较强法律意识,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尤其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法学的基本知识,具备法律职业的基本素养,受到良好的法学思维和法律事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分支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
2、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3、掌握并能够熟练运用法学分析方法和技术。
4、正确解读我国现行法律和党的现行政策。
5、具备法律事务所需要的良好语言表达和表述能力。
6、具有较强的正确运用法律知识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7、具有与本专业相适应的文学、历史、社会学等知识。
8、具有法律职业所需要的良好职业道德修养。
9、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五、主要(核心)课程
本专业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劳动法学等。
六、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毕业实习、法律咨询、专业讨论和辩论、参与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模拟审判、法律诊所教育等。
七、学制和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学制:四年(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分要求:最低学分152学分。八、毕业条件
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包括各实践环节(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考核合格;须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须参加全国计算机一级水平(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五级水平)考试并取得证书;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水平;体育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九、学位授予
经审核,符合《青海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十、学分计算
1、课堂教学。普通理论教学(含实验教学)课程18学时计1学分;公共外语课程24学时计1学分;体育课、计算机上机课36学时计1学分。课时换算为学分时,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不保留数字。
2、实践环节。以教学周数为基数,原则上每周计1个学分。
3、课外学分:(1)阅读专业书籍20本计1分。(2)听学术讲座20次(不限法学院组织的.)计1分。(3)社会调研2次并写出两份调研报告计1分。(4)《学生课外学分登记册》中课外学分登记要求核算记载的其他计1分。
十一、学分(学时)构成
1、总学分、课堂教学总学时构成
课堂教学学分(学时) 实践环节学分 课外
学分 总学分 课堂教学
总学时
理论教学学分(学时) 实验教学学分(学时)
学分 学时 学分 学时
132 2496 16 4 152 2496
2、课堂教学学分构成
必修课学分 选修课学分
公共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限选课 任意选修课
专业任选课 公共任选课
41 57 14 10 10
十二、课程设置流程图
十三、教学计划表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课内学时 周学时分配
学时 讲授学时 课内实践学时 实验(上机)学时 设计学时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14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随机
课
堂
教
学 必
修
课
程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1 56 42 14 3+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1 72 54 18 3+1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1 72 54 18 3+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1 54 36 18 2+1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2 28 28 2
就业指导 1 18 18 1
英语 11 272 272 4 4 4 4
计算机基础 4 92 46 46 4 2
体育 4 136 136 2 2 2 2
普通话训练 2 36 36 2
大学语文 2/0 36/0 36/0 2 二选一
写作 2/0 36/0 36/0 2
军事理论 1 14 14 1
公共基础课程合计 41 886 790 68 46
专业课程 法理学 4 56 4
宪法学 3 42 3
中国法制史 3 54 3
刑法学 7 126 4 3
民法学 7 126 4 3
刑事诉讼法学 3 54 3
民事诉讼法学 3 54 3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3 54 3
国际法 3 54 3
国际私法 3 54 3
国际经济法 3 54 3
劳动法学 3 54 3
环境与资源法学 3 54 3
知识产权法学 3 54 3
经济法学 3 54 3
商法 3 54 3
必修课程合计 57 998
课程
类别 课程名称 学分 课内学时 周学时分配
学时 讲授学时 课内实践学时 实验(上机)学时 设计学时 第一
学年 第二
学年 第三
学年 第四
学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14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18周 随机
课堂教学 选修课程 专业限选课程 法律文书 2 36 2 2 学生在所列科目中选修14学分即7门课
犯罪学 2 36 2 2
房地产法 2 36 2 2
婚姻法 2 36 2 2
物权法 2 36 2 2
合同法 2 36 2 2
外国法制史 2 36 1 1 2
西方法律思想史 2 36 1 1 2
金融法 2 36 2 2
证据学 2 36 2
专业限选课程合计 14 252
专业任选课程 犯罪心理学 2 36 2 学生在所列科目中选修10学分即5门课
中国法律思想史 2 36 2
刑事法律诊所 2 36 2
民事法律诊所 2 36 2
公司法 2 36 2
证券法 2 36 2
税法 2 36 2
法文化 2 36 2
民族法学 2 36 2
法律职业道德 2 36 2
监狱学 2 36 2
侵权行为法 2 36 2
外国刑诉 2 36 2
专业任选课程合计 10 180
全校公共任选课程合计 10 180 √ √ √ √ √ √ 见全校公共任选课一览表
选修课程合计 34 612
课堂教学总学分(学时)合计 132
实践环节 军事训练 2 2周 √
毕业实习 6 6周 √
毕业论文(设计) 6 6周 √
公益劳动 2 √ √ √ √ √ √ √ √
实践教学合计 16
课外学分 4 √ √ √ √ √ √ √ √
总合计 152
备注:实验教学学分(学时)计入课堂教学学分(学时),但在计算实践教学学分(学时)占总学分(学时)的比例时,其学分(学时)作为实践教学学分(学时)计算。
十四、法学专业必读及推荐阅读书目
(一)刑法、刑事诉讼法应读书
序号 书名 著者 出版社 版本
1 刑法适用总论 陈兴良 法律 2001
2 刑法的启蒙 陈兴良 法律 2003
3 外因刑法纲要 张明楷 清华大学 2002
4 刑法的精神与范畴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5 论犯罪与刑罚 (意)贝卡利亚 中国方正 2004
6 犯罪通论 马克昌 武汉大学 2002
7 环境刑法学 付立忠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1
8 刑法肄言 高铭喧 法律出版社 2004
9 刑法哲学 道格拉斯N•胡萨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10 腐败控制论 陈卫东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0
11 刑事诉讼原理与改革 谭世贵 法律出版社 2002
12 刑事诉讼:控、辨、审三人谈 张年 姜伟 田文昌 法律出版社 2001
13 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 陈瑞华 中国人大出版社 2000
14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杨宇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2
15 沉默权制度研究 张长永 法律出版社 2001
16 变革社会的程序正义——语境中的中国刑事司法改革 万毅 中国方正 2004
17 刑事证据制度理论 沈德咏 法律 2002
18 司法公正观念源流 高其才 肖建国 胡玉鸿 人民法院 2003
19 中外司法制度比较 陈业宏 唐鸣 商务印书馆 2000
20 西方五国司法通论 方立新 人民法院 2000
(二)民商法应读书
序号 书名 著者 出版社 版本
1 商法基本问题研究 赵万一 法律 2002
2 商法基本问题研究 徐卫东 法律 2002
3 商法研究 徐学鹿 人民法院 2000-2001
4 商事法论集 王保树 法律 1997-2002
5 商事法专题研究文库 王保树 法律
6 商法的改革与变动的经济法 王保树 法律
7 商事人格权论 程合江 中国人民大学 2002
8 公司法原理 刘连煜 中国政法大学 2002
9 公司治理结构:法律与实践 倪建林 法律 2001
10 公司法:理论、结构和与运作 (加)柴芬斯 法律 2001
11 票据权利研究 赵威 法律 1997
12 中国票据法理论与实务 周天林、沈联合 中信
13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 齐斌 法律 2000
14 中国证券监管与立法 郭锋 法律 2000
15 中国证券交易法律制度研究 付启林 法律 2000
16 中国国际私法 黄进 法律 1998
17 国际私法之理论与实际 卢峻 中国政法大学 1998
18 诉讼法论丛 陈光中 法律
19 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 曾宪义 中国人民大学 2000
20 房地产纠纷典型案例评述 陈华杰 人民法院 2004
21 房地产法典型判例研究 房绍坤、王莉萍 人民法院 2003
22 商标权及其私益之扩张 崔立红 山东人民 2003
23 版权侵权认定 孟祥娟 法律 2001
24 海商法案例评析 徐兆宏、朱有林 汉语大词典 2003
25 海商提单法 刑海宝 法律 1999
26 民法总论 龙卫球 中国法制 2002
27 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 梁慧星 法律 1998
28 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 (日)我妻荣 中国大百科全书
29 物权法 (德)曼弗雷德•沃尔夫 法律 2002
30 债法原理(一、二、三、四) 王泽鉴 中国政法大学 01-02
31 劳动和社会保障仲裁与诉讼 王先林、李坤刚 法律 2002
32 劳动侵权与赔偿 全海洋、王海英 青岛海洋大学 2000
(三)经济法应读书
序号 书名 著者 出版社 版本
1 香港合同法 何美欢 北京大学 1995
2 合同法分则制度研究 易军、宁红丽 人民法院 2003
3 合同纠纷的预防与解决 王宝发 法律 2002
4 新合同法原理 郭明瑞、房绍坤 中国人民大学 2000
5 英国合同法 何宝玉 中国政法大学 1999
6 科兵论合同(上下) (美)A•L•科兵 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8
7 欧洲合同法 (德)海因•克次 法律 2001
8 格式合同研究 杜军 群众 2001
9 合同法新论•总则 王利明、崔建远 中国政法大学 2000
10 合同法要义 隋彭生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11 国际经济法论 何力 上海人民 2002
12 WTO法律的国内适用 孔祥俊 人民法院 2002
13 国际贸易法文选 (英)施米托夫 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3
14 国际货物买卖 杨良宜 中国政法大学 1999
15 最新国际货币金融法 赵威 人民法院 2002
16 国际货物多式运输法律问题研究 贺万忠 法律 2002
17 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 刘笋 法律 2002
18 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贸易纠纷案例评析 朱榄叶 法律 2002
19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的多边化与中国对外服务贸易法制 陶凯元 法律 2000
20 信用证 杨良宜 中国政法大学 1998
21 市场法制论 邱本 中国检察 2002
22 中国经济法学史研究 肖江平 人民法院 2002
23 自由市场与社会正 (美)凯斯•R•孙斯坦 中政法大学 2002
24 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 史春际 法律 2002
25 环境侵权法 曹明德 法律 2000
26 经济学语境下的法律规则 (美)大卫•D•弗里德曼 法律 2004
27 反垄断法原理 孔祥俊 中国法制 2001
28 环境法 (日)原田尚彦 法律 1999
29 竞争法研究 王晓晔 中国法制 1999
30 政府采购制度的发展与立法 于安 中国法制 2001
31 金融监管 吴志攀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32 金融全球化趋势下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 贺小勇 法律 2002
33 WTO与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马卫华 中国人民大学 2002
34 美国银行法 陈小敏等 法律 2000
35 WTO与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完善研究 周辉斌 中国方正
36 财政法新论 杨萍等 法律 2000
37 财税法论丛 刘剑文 法律 2002
(四)法理、宪法学应读书
序号 书名 著者 出版社 版本
1 比较宪法 沈宗灵 北京大学 2001
2 宪法监督论 李忠 社会科学文献 2002
3 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 莫纪宏 法律 2002
4 宪法诉讼原论 胡肖华 法律 2002
5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龚祥瑞 法律 2001
6 中国行政法学新理念 刘莘、马怀德 中国方正 2001
7 论行政相对人 方世荣 中国政法大学 2000
8 行政权研究 王学辉、宋玉波 中国检察 2002
9 国家、公民与行政法 董炯 北京大学 2003
10 比较行政法 张正钊、韩大元 人民大学 1999
11 行政法的价值定位 关保英 中国政法大学 2003
12 中国走向行政法治探索 应松年 中国方正 1998
13 中国行政救济理论与实务 林莉红 武汉大学 2003
14 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 徐晓光 贵州民院 2002
15 民族法学评论 吴大华 华夏文化艺术 2002
16 中国少数民族法制史教程 徐晓光 华夏文化艺术 2002
17 民族法学讲座 吴大华 民族 1997
18 民族法学通论 吴大华 中国方正 1997
19 法人类学基础 (日)汤浅道男 等 华夏文化艺术 2001
20 少数人权利的法理 周勇 社会科学文献 2002
21 民族区域自治法学 赵秀玲 华夏文化艺术 1990
22 法律文化理论 刘作翔 商务印书馆 1999
23 法哲学范畴研究 张文显 中国政法大学 2001
24 人权研究 徐显明 山东人民 2001
25 法律帝国 德沃金 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6
26 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认 (奥)凯尔森 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6
27 奥本海国际法 (英)詹宁斯 百顿 中国大百科全书 1995
读《法学教育的理想》有感
"当自觉对法学稍有感觉时,大学的课程表上只剩下半学期的课,读《法学教育的理想》有感。"这种对专业的不自信感,是因为"法门深似海"、法学过于艰深非,笔者这样资质愚钝的学生无力掌握?还是法学教育出了问题、没把我们教好,要负"产品责任",这倒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CNKI,遇到了北大法学院葛云松教授的《法学教育的理想》一文(载《中外法学》2014年第2期),于是对以上问题有了些许感想。
葛教授文章,贯穿着对清华大学何美欢教授的追念,本文在此也对先行者深表敬意。
葛教授在文中对法学教育的描述非常真实、坦率:"(大陆学生)一方面能对前沿的、深奥的东西如数家珍,滔滔雄辩; 另一方面不屑学习基础知识, 对基本知识只有单薄的、贫乏的认识"、"在大多数的课程中,学生只要大体留心听讲,考前突击一下笔记即可取得不错的成绩".笔者在大部分课程学习过程中也有这样的感觉,大部分课程只是对知识体系的解说,而这种知识体系的输入——似乎并不需要什么专业能力——识字就行。
一种专业教育有没有效果,检验法则就是经过这些教育的人和没有经过这些教育的人有没有差异。我也参加过很多讨论活动,一些奇奇怪怪的问答让我不得不怀疑6500元的学费是否合理。面对一个案件,有的人是说个结论,然后一个大帽子一扣:"这不公平"、"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这侵害了合法权益";有的人倒能说个专业概念:这违约了、这侵权了、这正当防卫呀,解释理由却是乱七八糟,各种法律事实的构成要件混在一起乱说;还有一种现象是,根本不去归纳要件事实,而是把一堆未经"提纯"的原始事实罗列一起,就自以为完成论证了。
嘲讽这种现象,绝非我自觉良好、没有类似问题,我也经常被批"无逻辑"云云。但值得反思的是,以上这些东西,一个没学过法学的人也能搞的来,"公平""诚信"这些大概念谁不会搞?"违约""侵权"这样的名词也容易学嘛,罗列事实这种工作更是不识字的人也能做了。要是法律工作真能如上文那样处理,学费降到650元,对学生也是"显失公平".
问题出在哪?出在"专业"这个词上,什么专业素质才是法律人特有的?我们没搞清。这是断案的能力呢,还是立法的能力呢,还是评论的能力呢?葛教授比较德美法学教育后提出:"法学教育应以法官能力为导向。培养法官能力,主要是培养法教义学上的知识和能力。"我对此也深表赞同。法教义学,简单的说,就是成文法主义下的法律解释与适用学。法律适用,无非就是在法律和事实间搭起桥梁。法律这一边,需要架桥,因为法条那高冷的文字和艰深的术语不是仅仅识字就能把握的;事实那一边,需要架桥,因为原始事实是杂乱无章的,需要我们对照法条进行筛除与整理,读后感《读《法学教育的理想》有感》。桥搭起来,案件也就明了了。当然,在这运用之间,少不了价值判断与利益衡量,但这并不主要,解释到位了,公正不会偏离太多。正如葛云松教授评论道:"法律解释以及法律过程的每一个环节, 在无形中浸润于其中所包含的法治精神。最理想的法学教育是,一个法律人哪怕亳无理想主义的色彩、满心名利思想,但是当他阐发法律问题、解释法律条文时,却可以将法治的精神贯彻在其中。相反,一个法律人如果充满对"法治"的激情, 却不懂得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运用它,仍然不是合格的法律人。"
反思我们的法学教育呢,的'确是法教义学不昌盛、不发达。依管见,本科阶段绝不要教学生怎么现行法如何落后、如何去"批判创新",而是扎扎实实教基本理论,传授"读懂"法律的技术。民法中的请求权基础方法,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分解方法,这都是基本技术。笔者非常同意一位授业恩师的观点:为什么王泽鉴教授的请求权基础理论在大陆这么"受尊重",在德国、台湾无此风靡?因为这些基本方法在"法解释学昌盛"的国度太寻常了,就像在共产主义神州大地,人人都有唯物主义头脑,所以介绍"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小册子不会再热卖。话虽这么讲,要解决问题,现阶段还是要提倡、宣传这些基础性读物,甚至说就是套路。
问题发现了——就是我们专业技能不行,基本套路没学扎实。那么解决方案呢?葛云松教授提出的方案有:加大基础课程比重、开展案例研习课、本硕六年连读等。当然,这些方案都困难重重,加大基础课程,宪刑民学科鼓掌,其他学科一定拍砖;开展案例研习课,专业教师、时间配置都是问题;本硕六年连读,教育部决策可能一考虑就是十几年。当然,视及我们华政这样的老牌院校,改革更是不可能了:很多学生的主干课居然是一二百人一起上的,这还案例研习个什么?老中青教师思想观念、知识背景各异,法教义学能否得到普遍认同还是个谜,遑论普遍落实。另外的趣事是,现在市校两级领导喜欢"飞行检查",狠查逃课,殊不知学生皆是经济人,若课真有用,他们岂能浪费学费不出席?都是只抓形式,不搞实质。当然实质内容,上海市、学校都解决不了,他们也只能抓形式、搞套路了。
葛云松教授最后说,"如果医学院的教学质量差, 让不合格的医科学生变成医生伤及无辜患者,医学教授们恐怕应当心中有愧。不合格的法科毕业生的危害性似乎并非这样明显、直接, 但是其对法治事业以及社会的伤害却毫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自求多福,自求少作孽,祈祷轮到我们这拨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时,不要对社会"伤害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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